商标权,作为企业和品牌的重要资产之一,其取得方式主要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
一、原始取得
原始取得,也被称为“商标权的直接取得”,是指商标权不是基于他人既存的商标权,也不是以他人的意志为依据,而是由商标权人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直接创设而来的。具体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注册取得:
这是最常见也是最主要的取得商标权的方式。商标权人需要向国家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并经过商标局的审查、公告等程序,最终获得商标专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2、具体步骤包括:
准备商标注册所需的材料,如商标图样、申请书、身份证明文件等。
向商标局提交申请,并缴纳相应的费用。
商标局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保商标符合注册条件且不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
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商标,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则颁发商标注册证。
3、使用取得:
虽然我国主要采用注册取得原则,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商标的使用也可以作为取得商标权的一种方式。然而,这种方式并不普遍,且容易引发争议。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企业仍应选择注册取得商标权。
二、继受取得
继受取得,也被称为“商标权的传来取得”,是指商标权不是最初产生的,而是以原商标所有人的商标权及其意志为依据,通过一定的法律事实现商标权的转移。具体方式包括:
1、根据转让合同取得:
商标权人可以通过与商标注册人订立书面转让协议的方式,取得商标专用权。
具体步骤包括:
双方协商并签订商标转让协议;
共同向商标局提交转让申请,并缴纳相应费用;
商标局进行审查,确认转让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审查通过后,商标局公告转让事项,并颁发新的商标注册证给受让人。
2、根据继承程序取得:
当商标权人去世后,其商标权可以根据继承程序由法定继承人继承。这种取得方式相对简单,但需确保继承人符合法定继承条件,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商标权的取得方式主要包括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其中,注册取得是最主要且最普遍的原始取得方式,而根据转让合同和继承程序则是继受取得的主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