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補貼700萬!BUD專項基金精選常見問題?

2024-11-13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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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哪些行業可申請此計劃的資助?

答: 此計劃不設行業限制。申請的項目須透過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或拓展內銷市場以發展中國內地業務爲目的。


問:我有意開拓內地、自貿協定及或投資協定市場,但未有具體項目,可以申請嗎?

答: 可以。

大部分有意開拓內地、自貿協定及或投資協定市場的申請企業,只需將其現有業務計劃調整至符合BUD專項基金的規定,即可作爲申請項目提交。


問:在中國內地暫時沒有業務或營運的公司可否申請資助?

答:在中國內地暫時沒有業務或營運的公司,只要是根據《商業登記條例》(第310 章) 在香港註冊及在香港境內有實質業務運作的非上市公司,而有意發展中國內地業務,便符合申請資助的資格。


問:自貿協定及投資協定計劃包括什麼市場?

答: 由2024年3月3日起,自貿協定及投資協定計劃的資助地域範圍涵蓋東南亞國家聯盟十國(文萊、柬埔寨、印尼、老撾、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和越南)、澳洲、奧地利、巴林、比利時-盧森堡經濟聯盟、加拿大、智利、丹麥、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四國(冰島、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芬蘭、法國、格魯吉亞、德國、意大利、日本、韓國、科威特、澳門、墨西哥、荷蘭、新西蘭、瑞典、土耳其、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和英國。


問:我需要在目標市場先開設分公司才能申請嗎?

答: 不一定 ,視行業和項目計劃而定。

申請企業可以通過BUD專項基金,在目標市場建立子公司。


問:我可以爲一個項目申請700萬資助嗎?

答: 不可以。

①每個獲批的一般申請項目和電商易項目的資助上限爲100萬港幣,而申請易項目的資助上限爲10萬港幣。每間企業可累計獲批70個項目,每間企業於BUD專項基金下的累計資助上限爲700萬港幣。

②如你的項目規模較大,可將其拆分爲多個規模較小的項目,分別進行申請。


問:我的項目完全在香港實施,可申請資助嗎?

答: 可以,但申請企業必須證明業務性質合理,以及項目能夠遠程執行。

申請企業需要在申請中提供明確理由及證據以證明項目合理可行,並說明該項目與協助企業開拓目標市場及提升競爭力的直接關係。


問:可以在香港聘請新員工推行項目嗎?

答: 可以。

① 申請企業可於香港或目標市場聘請新員工,但必須在申請中證明增聘之人手與項目直接相關及完全用於推行該申請項目,纔可獲得資助。

② 企業日常運作開支不屬於資助範圍。如新員工的職責包含業務單位(包括新設業務單位)的日常營運(如日常行政工作、審計、基本設備操作、高層管理等),聘請該員工的開支將不獲資助。


問:使用企業現有僱員推行項目,該僱員的薪金可獲資助嗎?

答: 不可以。

現有僱員的薪金爲業務單位的日常運作開支,不屬於資助範圍。BUD專項基金可資助申請企業聘請與項目直接相關的額外人手,但企業務必明確說明增聘之人手完全用於推行項目。


問:某些開支的金額差異較大(如不同地區租金),該如何準準確估計開支?

答: 申請企業應在策劃項目時對目標市場做充足的調查,對未有把握的開支多做比較,並保留初步估價的書面文件,以便在申請時作爲輔助證明。


問:如果我的產品、服務最終不在目標市場推出,可以申請資助嗎?

答: 不可以。產品 、服務最終必須在目標市場出售 、推行。

項目必須能夠幫助企業開拓及發展目標市場、提升企業的產品、服務於目標市場的競爭力、並幫助於企業的業務在目標市場得到即時或長遠的發展,方可獲得資助。


問:如果我的項目不成功(例如:項目措施未按計劃執行、或產品研發失敗),還能獲得撥款嗎?

答: 能否獲得撥款取決於申請者能否完整執行申請表中的項目措施,與申請企業的具體業績或業務結果無關。

①項目中沒有被執行或只有部份被執行的措施,其相關預算需要視乎執行程度而按比例扣減;假如因某項重要措施未有執行而牽連其他措施都無法推行,甚或連帶影響項目的整體成效,整個項目有機會無法獲得撥款。

②然而,即使已執行的項目措施之預計成效與結果出現落差(如產品研發失敗),並不等於項目不成。


問:內地市場需要什麼規格的發票? 如何確認能報銷?

答: 報銷部分需要符合BUD專項基金的採購要求,並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例如足夠數量的報價單、供應商往來書面文件、交易單、以及內地增值稅發票,保證開支符合內地稅法。


問:市況有變,項目執行時與申請內容有出入,怎麼辦?

答: 申請企業必須嚴格執行獲批項目內容。如因不可控的外在因素而導致項目內容變更(如推行時間、財政預算、項目範圍等),企業必須提供理據及證明文件,並獲取書面批准。

項目的實際支出可與獲批預算有小幅差距,但仍需要符合各項開支的百分比及金額上限規定。如某些實際開支超出了相關上限,企業需自行承擔超出的部分。建議申請企業在策劃項目時取得參考報價。


問:企業可以在一個資助項目完成前再申請另一項目的資助嗎?

答:企業在不超出覈准項目數量70個和累積計資助上限港幣700萬的情況下,可以在一個資助項目完成前再申請另一項目的資助申請。


問:合資格企業的有關項目完全在香港實施可申請資助嗎?

答:如完全在香港實施,必須是協助企業開拓及發展中國內地,始可申請資助;

企業需於遞交的項目申請表中,以顯示如何透過相關項目,提升該公司在內地的競爭力及/或促進內地業務的發展。


問:同一集團旗下的不同子公司若申請計劃的資助,是否每間公司獲得的資助可作分開計算?如母公司已成功批覈了七十個資助項目或700萬的資助上限,附屬的子公司還可以申請其他項目的資助嗎?

答:如母公司與子公司或同一集團旗下的不同子公司並非爲相關企業,則子公可的資助上限可作獨立計算。相關企業的定義爲:兩家企業即使有不同的香港商業登記證號碼,但當中同一人同時擁有該兩家企業30% 或以上的股權並有相同業務性質。